关于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收罗计划的通知
武汉市财务局东湖开发区分局
关于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收罗计划的通知;东湖高新区各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凭据武汉市财务局武财会【2010】541号关于《市财务局关于转发湖北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收罗计划的通知》要求,会计人员信息收罗通过重新挂号的方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收罗:分集体收罗和个人填报两种方法。
1、集体收罗:各行政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在岗会计人员接纳集体收罗方法进行。由各单位组织会计人员登岸省省财务厅民众网,点击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收罗链接,下载表格并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务必凭据花样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于2011年1月25日前报东湖开发区财务分局企业科,纸质版应加盖单位公章。有关单位应认真检验会计人员的相关证件,并对其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卖力。凭据《会计法》有关划定,从事会计事情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事情。
2.个人填报。由会计人员自行登岸省财务厅民众网,点击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收罗链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档案号后,填报相关信息。填报前必须认真阅读填表须知并允许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卖力。对信息不拭魅者一经发明,将进行严肃处理。
二、相关要求:会计人员信息收罗事情是实现全国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联网的基础事情,请各单位和个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三、时间要求:
; 集体收罗单位请将纸质和电子版于2011年1月25日前报送东湖财务分局企业科。; 联;系;人:程文贵黄海航
; 联系电话:67880163
武汉市财务局东湖开发区分局
2010年11月29日;;附件:1.湖北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收罗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