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立异企业股权激励政策“落地”
; 近日,财务部、科技部联合印发了《中关村国家自主立异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步伐》(简称《实施步伐》)。该步伐降低了股权激励的实施门槛,增加分红激励的划定,明确激励计划的拟订、审批和后续治理的划定,明确企业可以新企业的股权为标的激励有关人员,并对以科技结果作价入股实施转化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技术人员进行股权激励提出了实施步伐。 < 据财务部企业司、科技部政策规则司有关卖力人介绍,现行支持自主立异的激励政策主要保存实施股权激励的门槛偏高,相关划定过于原则、操作性不强,科技结果作价入股政策较难落实等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实施步伐》共<8章<48条,基本内容包括:一是区分股权奖励、股权出售和股票期权<3种股权激励形式;二是落实《增进科技结果转化法》的划定,允许企业在以科技结果自行实施工业化、对外转让、相助、作价入股历程中给予技术人员分红激励,并探索岗位分红制度;三是完善激励计划的拟订和审批的内外部程序,对激励计划涵盖内容、审核程序、责任担负做出了明确划定;四是建立股权和分红激励的后续治理机制,要求企业将激励计划等进行报备和适当披露。< 《实施步伐》目前主要适用于中关村国家自主立异示范区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的院所转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科技结果作价入股的企业以及其他科技立异企业。财务部、科技部《关于印发<<实施步伐<>的通知》中划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设的国家级自主立异示范区,报经国务院批准实行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的,可凭据《实施步伐》执行。< 《实施步伐》还就激励工具、实施条件、设定分红比例、激励计划等做出了明确的划定。<
信息来源:科技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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