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全民创业,增进小微型企业生长,凭据《武汉市优秀创业项目帮助资金治理暂行步伐》,2013年将继续对创业阶段的小微型企业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对申报贷款贴息的优秀创业项目和高校结业生(结业5年内)开办小微企业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适当资金倾斜。现就相关申报事情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切合国家产颐魅政策,其生产经营规模切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划定》(见附件3)中的小微型企业认定标准的种种组织形式的企业。
(二)处创业阶段(开办3年内),有较完备的创业实施计划。
(三)有较强的治理团队,内部治理制度完善。
(四)产品或项目切合国家工业、技术政策,市场前景良好,具有一定的生长性、市场竞争力和社会效益。
(五)创业项目尚未获得市级财务其他专项资金资助。
二、申报资料
企业本着老实信用的原则如实申报,并提供如下资料:
(一)企业法人执照副本、章程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企业税务挂号证副来源件及其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高校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创业计划及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情况。
(五)2012年会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优先)(复印件)。
(六)申报贷款贴息的,需有银行贷款相关证明资料(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条约)。
(七)涉及环保、卫生等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三、申报组织
请切合条件、有意申报的企业于8月23日(周五)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件报送至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效劳局,我们进行初审、汇总后将推荐至市创业办。
联系人:黄伟良、陈逸舢
联系电话:67880073、67880754
邮箱:3653145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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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效劳局;2013年7月24日